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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文風鼎盛,教育事業發達,對於各項文化活動的推展,不遺餘力。民國六十五年,由名企業家何永先生於雙十路捐建文化中心一座,開台灣文化中心之先鋒,俟英才路台中市立文化中心成立,乃併為分館,改稱文英館。
六十八年秋,中央推動十二項建設,各縣市設立一所文化中心,本市為配合中央推展文化建設之決策,復於英才路600號籌建,翌年八月開工,於七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竣工啟用,規模宏偉。 為謀求本市兒童福,利於北屯區興安路籌建兒童館,七十六年兒童節啟用,具有多元化功能,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塑造身心健全的兒童。
為推展表演藝術,於中正公園興建中山堂,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一日開館啟用。依劇場功能作空間設計,觀眾席計有一六五八席,為中部地區觀眾容量最大之劇場。
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台中市立文化中心改制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唯為方便市民參與藝文活動,英才路館舍仍使用文化中心舊稱。
九十一年七月十二日再改制為府外局,將文化局由府內一級單位改為所屬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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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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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圖書館蒐藏以企業管理、經濟、土地及台灣民俗文物、族譜類圖書資料為館藏特色。
二、 訂定展覽審查要點,定期召開審查會議,排定展出檔期,平均每月有二十餘檔展出,開放時間自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
三、 網羅各界社會資源,徵募文化義工,分為十小組,近二百人參加。
四、 設置圖書巡迴車,巡迴本市各屯區,並利用手提PC透過電信局數據線直接與本館系統主機連線。
五、 每月辦理藝術造街活動,分散於本市台中火車站、公園及各街頭。
六、 設置「台灣傳統版印特藏室」以主題館方式妥善保存及展示。
七、 成立「台中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負責本市公共藝術之整體規劃、諮詢、會勘、審議及核定之事項等。
八、 成立台灣民俗文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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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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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整合文化局圖書館與八區圖書館資源,建立一完整書目資料庫,並且將建立文化局專屬網站,提供民眾於網路上查詢台中市更深入的藝文資訊及圖書檢索等服務。
二、 計畫性、系統性出版地方文史書籍,提供多元化文學館藏及推廣活動。
三、 持續辦理文學研習活動,提升民眾對文學閱讀、創作、研究的興趣。
四、 對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社團引導其認識專業劇場,並安排演出,以提昇水準。
五、 將精緻與傳統文化推廣至街頭及各屯區,落實文化普及各地。
六、 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心得交換,提昇文化水準。
七、 運用社會資源,結合民間社團、公益團體,協助基層文化活動的推展,以濟人力、經費之不足;建立文化義工制度,鼓勵民眾參與。
八、 落實本土文化、加強蒐集地方文史資料。
九、 營造本市藝術環境,提昇市民生活水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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