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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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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年代 |
西元1911年(明治44年) |
公告文號 |
府文推字第0910094123號函 |
公告日期 |
2002/07/01 |
行政區域 |
臺中市西區 |
地理位置 |
民權路97 號 |
所有權屬 |
無 |
是否收費 |
否 |
簡 介:
台中市役所興建於明治44年(1911),為仿歐式建築,是台中地區鐵筋混凝土建築的嚆矢。日治時期原為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後來作為台中市役所,為台中市的行政官署。戰後曾為台中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及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台中市政府收回後曾作為台中市政資料館與新聞室、交通局辦公室等。民國九十一年7月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
市役所建築形式為仿巴洛克風格,開口部位特別強調造型表現,各種門窗多變,裝飾亦相當講究。入口的聳柱式及以八組木屋架組合而成的華麗圓頂,除造形搶眼,亦是台灣同時期少見的木構造圓頂。本建築採用包括磚構造、木構造、鐵筋混凝土構造及鋼構等組合而成,可說是日治時期建築構造技術具體展現的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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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 狀: |
歷史原貌保存完整,施作精美。現作為小型展覽空間。 |
| 特 徵: |
大型近代官署建築。主體為L字型平面二層樓建築,轉角設主要入口為挑高二層柱列式門廊,有山牆加勳章飾。有古典式圓頂,內有小室周開圓窗。立面為灰泥飾面,有Ionic柱式、拱心石及山牆飾。 |
| 構 造: |
建築物本體為加強磚造。灰泥飾面紅磚組砌。 |
| 材 料: |
灰泥飾面紅磚組砌。 |
建築相關
其他事項: |
地上3層,地下0 層,建築本體牆身材料:磚牆及混合構造(外承重牆,內柱樑)。 |
| 交通資訊: |
仁友客運1、21、31、45路;台中客運9、26、41、102、142、163、777路;全航客運5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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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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