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類型】衙署
【古蹟等級】歷史建築
【古蹟建造者】日治時期的台中州廳政府所興建
【歷史沿革】
本棟建築在日治時期為了台中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創建,是台中地區最早實施的鐵筋混凝土建築。1920年日本政府實施地方自治,在州廳下設置市、郡,台中公共埤圳聯合會遷入台中州廳辦公,本建築物遂改為「台中市役所」使用,台中市首任市尹(市長)金子惠教在此就任。台灣光復後,市役所曾做市議會、中國國民黨地方黨部、市政資料館,後改為市府新聞室、社會局、交通旅遊局等辦公室使用,目前建築物正在進行整修的工作。
【古蹟特色】
台中市役所的建築造型風格接近台中市政府之歐陸古典主義建築造型。簡潔的壁體水平線條收於半圓形開口頂部,並配合垂直性的柱式與開口,形成視覺豐富且諧和的感受。主體為L字型平面二層樓建築,轉角設主要入口為挑高二層柱列式門廊,有山牆加勳章飾。有古典式圓頂,內有小室周開圓窗。立面為灰泥飾面,有愛奧尼克柱式、拱心石及山牆飾,又接近巴洛式欲營造富麗堂皇宮殿式建築。
【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7號 |